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参保信息变更
业务名称 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参保信息变更
业务内容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


《单位参保类型》

适用范围 医疗、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单位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业务流程    
单位关键信息变更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写单位信息变更表及相关材料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单位缴费的住房公积金托收账号变更:须填写《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收缴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医疗扣款协议至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01
 
中心审核材料,并办理园区医疗、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
02
 
单位一般信息变更包括:业务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地址,传真号码等发生变化的,住房公积金需及时登录中心网站或网上缴费客户端自助办理变更,医保需登录国家医保平台自助办理变更。
03
 
办理时限 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另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收缴协议书》,医保携带变更材料至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1、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必须至中心柜台办理的:单位名称,托收账号,注册地址等;
3、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变更的:单位联系地址,单位邮编,传真号,联系人和负责人姓名、电话、邮件、手机等;
4、单位缴费的住房公积金托收账号发生变更:需填写托收协议至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医保至税务柜面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不及时导致扣款失败,会直接影响员工医疗、住房待遇享受。
办事地点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