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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
业务内容 | ||||||||
适用范围 | 符合条件的工亡职工遗属 | |||||||
政策依据 | ||||||||
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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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
办结时限 | ||||||||
所需材料 |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结婚证或注明关系的同一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注明关系的同一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子女:未满18周岁的,出生证或注明关系的同一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若上述人员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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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办事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