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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11月11日起,请各公积金单位按规定至“中心”领取本单位员工的会员卡。单位本次领取会员卡的对象为:2008年9月28日-2008年10月13日期间增加的未领取会员卡的正常缴费会员。各公积金单位可在网站领取计划专栏查询本次领取的会员名单及领取的具体时间。 领取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园区公积金会员卡领取流程》。为了确保会员能及时领取会员卡,同时保证会员的正常使用,请领取会员卡的单位务必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间计划及领取流程,做好会员卡、密码函的领取、配套发放工作。发放时,须请会员确认会员卡上的卡号和密码函上的卡号完全一致。同时,务必告知会员可通过“中心”服务大厅的刷卡系统来核对信息,确保会员卡信息与其本人相符。对于信息不符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因单位原因造成的会员卡、密码函错位发放,或超期发放引起的会员帐户基金流失、公积金基金损失、会员无法刷卡结算等一系列问题,由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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