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公积金会员书》发布后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业务恢复办理 |
| 发布日期:2010-01-24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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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3日,中心发出了《告公积金会员书》,针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后,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及非苏州市户籍农村会员离职后可继续选择按以往政策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的问题,结合园区公积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同时公积金中心紧急部署,采取措施,集中力量,积极应对转移接续及务农一次性提取业务的办理。今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早上六点到岗,7点50分办理了恢复务农一次性提取后的第一笔业务。

该会员来自四川广源地区,离职前在大东傲胜保健品(苏州)有限公司工作。参加公积金A类保障计划,累计缴交公积金1年4个月。23日中心通告发布之后,他了解到非苏州市户籍农村会员务农一次性提取业务恢复的消息,非常高兴,所以一早就赶来办理业务。
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了他的基本情况与所携带的材料,同时也宣传了国家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办法,在得知该会员要求选择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手续后,立即为他办理了该项业务操作,提取金额为5500多元,并将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提取金额转入他的公积金会员卡帐户中。园区公积金中心高效便捷的服务得到了该会员的好评。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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