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银行摊还日期调整的提示 |
| 发布日期:2010-02-05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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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积金单位和会员:
因春节放假原因,致使部分银行购房贷款摊还时间存在冲突,为了确保公积金会员正常摊还贷款,经与银行协商,现对除工行外的银行摊还时间统一调整为2月11日,此次银行摊还时间调整仅限2月份,3月份起恢复正常。
请各公积金单位及时做好相关缴费工作,以确保公积金会员正常银行摊还。
请广大公积金会员及时关注各自银行还款情况,避免因单位未及时缴费而影响本月银行还款,产生不良银行记录。
特此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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