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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摊还日期调整的提示
发布日期:2010-02-05浏览次数:字号:[ ]

各公积金单位和会员:

  因春节放假原因,致使部分银行购房贷款摊还时间存在冲突,为了确保公积金会员正常摊还贷款,经与银行协商,现对除工行外的银行摊还时间统一调整为2月11日,此次银行摊还时间调整仅限2月份,3月份起恢复正常。

  请各公积金单位及时做好相关缴费工作,以确保公积金会员正常银行摊还。

  请广大公积金会员及时关注各自银行还款情况,避免因单位未及时缴费而影响本月银行还款,产生不良银行记录。

  特此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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