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委托提取(存量员工的协议补签)
业务名称 还贷委托提取(存量员工的协议补签)
业务内容
《购房动用》


《购房一次性提取及偿还购房贷款房源范围》

适用范围 2011年7月1日之前已动用公积金按月偿还购房商业贷款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参保人员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业务流程     
中心将预签的《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委托贷款银行管理
01
 
申请人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申请手续
02
 
贷款银行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符合要求后,与申请人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
03
 
中心按协议约定执行还贷委托提取
04
 
办理时限 偿还购房房贷款期间
办结时限 当日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借款凭证原件;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4、委托代办的(代办人仅限共同还款人)提供:《代办委托书》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 在园区参保的共同还款人需一同办理上述申请手续
办事地点 存量还贷人员还贷委托提取三方协议签约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