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业务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减少(中断缴费)状态的人员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业务流程       
第一步 提交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提出转入申请(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咨询具体办理手续)
01
 
第二步:审核申请信息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传送联系函至我中心
02
 
第三步:生成转移信息
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下载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信息表,并将信息表传回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03
 
第四步:审核转移信息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下载信息表,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并完成受理确认
04
 
第五步:办理基金划转
我中心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05
 
第六步:办结转移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的2个工作日内核对转移金额,并做办结反馈处理
06
 
办理时限 即时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仅限2020年7月起受理的申请,不含异常处理时间)
所需材料 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咨询
注意事项 办理转入申请手续时所预留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
办事地点 办理渠道1: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申请。办理渠道2:如以上渠道无法办理的,请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