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
业务名称 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
业务内容
《一次性提取园区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适用范围 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参保人员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业务流程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01
 
参保员工或受托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
02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
03
 
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
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后,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并终止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
(1)《T1:苏州工业园区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申请表》一份;
(2)如为外国人的,需提供护照、就业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为港、澳、台地区居民的,需提供港、澳、台地区居民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如为中国大陆户籍的,需提供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有效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6)如需委托代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 《代办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一次性提取委托书》和 《代办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一次性提取介绍信》及受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表格、委托书、介绍信可至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中下载)
注意事项
办事地点 中心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