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医疗保险转入
业务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医疗保险转入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在苏州工业园区正常缴纳机关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政策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业务流程    
办理渠道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个人业务、江苏医保云APP的“全国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办理渠道2:如以上渠道确实无法办理,参保人员携身份证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中心基层办事处或中心本部。
01
 
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受理,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社保经办机构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02
 
中心接到转出社保机构发出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表及转移基金核对,办理转入手续。
03
 
办理时限 当场受理
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一个月机关医疗保险缴费且正常缴费状态
办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