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
业务名称 单位补缴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政策依据
业务流程    
6个月以上补缴医疗、住房公积金单位需填写相关表格,并附补缴情况说明、涉及补缴月份的考勤表及薪资证明原始档案材料,同时5人或5人以上需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报中心审理
01
 
中心审核受理后,核定补缴金额。在扣款时间内,单位应该在银行托收账户上留足金额以便扣款,逾期不再补扣
02
 
当月未扣缴到账的,次月未扣缴到账。
03
 
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 当日办结
所需材料 《A6: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缴费清册汇总表》;
《A5: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缴费清册》;
《A9: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缴费汇总表》;
《A8: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缴费清册》;
补缴情况说明(单位A4纸打印,盖公章);
员工劳动合同;
涉及补缴月份的考勤表及薪资证明原始档案材料(薪资证明材料为:银行流水以及单位盖章的税前工资明细表)。如现金发放,提供税务局盖章的税单(税单需体现单位名称,员工基本信息,员工月收入额)以及原始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5人或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文档。
注意事项 1、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按办理申报补缴时的参保类型、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执行; 2、办理超6个月以上的补缴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6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自行操作;医保平台自劳动合同开始之日起自动生成6个月的缴费数据。
办事地点 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中心街道社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