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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14: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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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社保和公积金2017年工作报告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园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两聚一高”主题,在创新惠民道路上取得新提升。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在工委、管委会的亲切关怀下,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园区社保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参谋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顺利迈进“智慧社保”建设的新时代。基金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情况
  截止2017年末,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单位25569家,同比增加4644家,增长22.19%;参保人员78.11万人,同比增加5.12万人,增长7.01%,其中甲类计划15.99万人、乙类计划59.65万人、灵活就业2.47万人,占参保人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0.47%、76.37%、3.16%。
  建筑企业工伤参保人员1.71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0.71万人。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87人,同比增加6人,增长7.41%。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3.04万人,同比增加1万人,增长4.54%。
  
  二、社会保险(公积金)基金收支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基金收入。2017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9.99亿元(含当年度增值收益分配12.17亿元),同比增收16.77亿元,增长11.7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2.0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99亿元(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0.2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03亿元。
  2017年原公积金基金收入5.35亿元。
  (2)基金支出。2017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76亿元,同比增支5.24亿元,增长11.7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04亿元,同比增长3.4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79亿元(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支出0.38亿元),同比减少3.0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2亿元,同比增加3.9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67亿元,同比增长67.1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94亿元,同比增长87.83%。
  2017年原公积金基金支出2.10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基金收入。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41.44万元。
  (2)基金支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7.51万元。 
  (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7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60.48万元;基金支出5606.59万元,其中居民基础养老金支出5583.79万元,居民补充养老金支出11.74万元,个人账户终止提取支出3.26万元,丧葬补助费支出7.80万元。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7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8亿元;基金支出2.97亿元,其中大病住院支出1.66亿元,门诊支出1.01亿元,门诊特定项目支出0.14亿元,商业补充医保保费支出0.08亿元,一般诊疗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0.08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基金(含甲类计划住房账户)收支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基金(含甲类计划住房账户,下同)收入74.9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71.63亿元,转移收入1.31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2.02亿元。住房公积金基金支出53.48亿元,其中购房提取支出7.36亿元,归还贷款支出34.95亿元,租房提取支出3.39亿元,转移支出0.33亿元,跨市转出提取及退休提取支出等6.09亿元,原公积金住房结余支出1.36亿元。
  
  三、社会保险(公积金)基金结存情况
  (一)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情况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情况。截止2017年末,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基金累计结存780.9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大病补充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原公积金基金结存额分别为496.18亿元、62.51亿元、12.84亿元、0亿元(当年生育保险基出险2.82亿元,由原公积金大病(生育)统筹基金冲抵)、12.57亿元、196.84亿元(冲抵生育保险出险2.82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存情况。截止2017年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存2173.93万元。 
  (二)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情况
  1、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存情况。2017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存-0.05亿元,累计结存0.23亿元。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情况。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存-1.39亿元,累计结存3.73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含甲类计划住房账户)基金结存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基金当年收支结存21.48亿元,累计结存117.30亿元。
  
  四、各项社会保障业务概况
  (一)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末,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有32723人,其中当年度新增4554人;当年度发放养老金6.65亿元。2017年完成30207人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其中包括7291名企业退休人员、22916名原被征地农民;各类人员养老金人均分别提高163.64元/月、96.95元/月;各类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644.79元/月、1418.64元/月。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末,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人员有1515人;当年度发放养老金967.51万元。
  3、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末,领取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有1110人,其中当年度新增43人;当年度发放养老金556.1万元。2017年完成1063人的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提高30元/月,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为415.03元/月。 
  (二)医疗保险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1111.54万人次,其中门诊支出1106.69万人次,大病住院支出4.85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15.79亿元。
  2、居民医疗保险: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付364.99万人次,其中门诊支出362.58万人次,大病住院支出2.40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2.97亿元。 
  (三)工伤保险
  1、职工工伤保险:2017年受理职工工伤申请2708人次,完成工伤认定2660人,劳动能力鉴定1949人;支付工伤待遇2661人,发放定期待遇144人,一次性待遇1367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1.32亿元。
  2、建筑企业工伤保险:2017年受理建筑企业工伤申请78人次,完成工伤认定78人;支付工伤待遇85人;当年度基金支出1421.83万元。 
  (四)生育保险
  2017年生育保险给付2.30万人次,其中划卡结付1.45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6.67亿元,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0.72亿元,生育津贴支出4.91亿元,一次性津补贴支出 1.04亿元。 
  (五)失业保险
  2017年失业保险金发放16.40万人次;当年度基金支出4.94亿元,其中受理企业申请稳岗补贴1380家,发放补贴1.01亿元。从2017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分别调整至1940元/月、1138元/月。
  (六)住房公积金
  2017年住房公积金基金支出53.48亿元,其中购房提取2.06万人次、基金支出7.36亿元;归还购房贷款201.53万人次、基金支出34.95亿元;租房提取支出18.38万人次、基金支出3.39亿元;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补贴1600人次、基金支出230.58万元;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受理484人、基金支出100.60万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发放贷款3586笔,贷款金额20.97亿元;其中高层次人才发放贷款18笔,贷款金额0.37亿元。
  (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关系转移
  2017年社会保险关系转出3.95万人次,转入3.87万人次。当年度开具参保缴费凭证5.12万人次,收取凭证1.5万人次,转移结存额提取4.11万人次。2017年办理原公积金基金务农一次性提取1759人次,基金支出0.13亿元。
  (八)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
  截止2017年末,纳入园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人数超过9万人。完成园区各类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7.52万人;各类走访慰问9.63万人次,发放慰问金112.29万元;完成6316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
  (九)被征地人员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发放各类被征地人员生活补助费用52.03万人次,发放金额4.06亿元;发放待安置人员参保补贴0.93亿元(含单位和个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园区管委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苏园管〔2017〕10号),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2、《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园工〔2017〕29号),2017年3月17日起执行。
  3、《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门诊个人账户金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6号),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4、《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园区医保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7号),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5、《关于公布2017结算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12号),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6、《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13号),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7、《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园区被征地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24号),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8、《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事业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26号),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9、《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苏园劳保〔2017〕32号),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10、《关于调整园区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标准的通知》(苏园管〔2017〕74号),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11、《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的通知》(苏园管〔2017〕76号),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六、经办服务和宣传措施
  (一)及时落地亲商惠民政策
  1、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从2017年5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当年为企业减负3.2亿元。继续实行工伤行业差别费率工作,当年为企业减负1.8亿元。
  2、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2017年完成50.5万人的参保走访登记任务,走访率达100%。
  3、精准调整各项社会保障待遇。2017年完成园区各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各类医疗保险当年新增门诊特定项目5个。
  4、认真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准备。学习借鉴苏州市区及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制定园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5、提前实现异地就医结算。2017年9月底,园区提前实现异地刷卡结算系统上线,当年登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30人,在职人员72人。
  6、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宣传。举办工伤预防培训,全年培训人数4000人。完成对15家工伤事故频发企业的现场改善评估。组织园区首届工伤预防知识竞赛,100多家参保单位积极参与。
  7、稳步实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17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13411人,赔付金额7353.56万元,其中职工医保赔付6494人,赔付金额3607.53万元;居民医保赔付6917人,赔付金额3746.03万元;单人最高赔付金额达39.99万元。
  8、积极践行人才安居服务。2017年,审批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18笔,贷款资金3659万元。
  (二)不断增强经办服务能力
  1、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一张网”工作要求,共维护完成行政权力事项21项,公共服务事项22项,便民服务事项48项,电子证照上传34973份。推进劳动社保服务事项在“居民通”运用25项。
  2、积极推进业务延伸社区。继续推进“1+7+N”社保经办模式的建设,首批向社区延伸业务包含查询、收缴、认证等六大类24项服务。新增新城和东沙湖邻里中心两个委托代办网点。
  3、优化周六对外服务。中心周六对外服务累计办理业务3万多件。优化调整周六对外服务时间,并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个人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服务。
  4、持续提升服务质量。2017年7月顺利通过ISO质量管理年度审核。全年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
  (三)大力推进“智慧社保”建设
  1、启动“智慧社保”建设。2017年底完成与九龙医院、市立医院东区、苏大附儿院等5家医院的对接联调工作并上线启用。推进“一窗式”综合柜员制建设,让参保群众“最多只跑一次”。
  2、拓展市民卡功能运用。推进人脸识别、现金缴费业务掌上办理等30项功能建设;持续拓宽社保公积金移动APP功能范围,新增转移状态查询、失业待遇测算等6项功能。
  (四)着力加强宣传沟通
  1、喜获宣传思想文化创新奖。通过微信平台加大社会保险(公积金)政策和经办服务的宣传力度,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增至28.3万人。
  2、继续加强走访挂钩联系。积极开展参保单位“点对点挂钩服务”。
  3、狠抓政策业务培训。2017年开展社保政策和业务培训47场,培训人数达41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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