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守福: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NO.20241134《责令退还社保待遇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经协查确认,你自2013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同时在苏州工业园区和吉林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合计发放了44525元。你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但经多次催告,你至今仍未退还违规领取的相关款项。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处理意见》第二条之规定,我单位决定责令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退还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44525元。
你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