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娣、张世宽、张世广、张世花: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NO.20250302《责令退还社保待遇强制执行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张剑于2021年10月19日死亡,但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仍在继续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合计21698.04元。张剑死亡后已丧失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违规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予退还。
我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NO.20240702《责令退还社保待遇决定书》,决定责令你退还违规领取的社保待遇21698.04元,并告知你在法定期限内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你在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决定。
本单位现要求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决定,期满仍未履行社保待遇退还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