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强: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还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5)苏园退待042号之一),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经查明,你在苏州逸福添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短期参保后,自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合计金额5163.12元。结合其他案件事实,我单位认为你已涉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应予退还。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单位拟责令你一次性退还所领取的上述失业保险待遇5163.12元。
如对上述拟作决定有异议,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可在5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单位退还相关待遇。逾期或明确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又不退还上述款项的,我单位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