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规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7月26日顺利完成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涉及园区内退休人员34833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8002名,平均增资额153.98元;享受园区企业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及历史遗留问题人员26831名,平均增资额89.51元。
本次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类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工作同步完成。
此次养老金调整由固定额、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调整前的月养老金三块组成;适当倾斜方法是对2017年12月31日时年满70周岁的人员增发养老金。计算规则见附表。
附表:
普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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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固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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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本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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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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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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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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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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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计算结果见分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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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工龄≦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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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元+(工龄-15)*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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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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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元+(工龄-2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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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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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0、不满7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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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5、不满8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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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8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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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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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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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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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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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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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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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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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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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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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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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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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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