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劳保[2007] 6号
各局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工业园区城乡社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调整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800元/月。
二、园区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为160元/月(70周岁以下人员)和176元/月(70周岁及以上人员)。
三、本次调整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