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管[2010]5号
各局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起,城镇老年居民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70周岁以下人员为220元/月,70周岁及以上人员为240元/月。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