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平台查询
员工账户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预约取号

2015-01-04 10:14:14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问:我于2004年5月在园区首次参保,2006年1月离职,后续未再参保,我是园区户口,今年参加了园区灵活就业缴纳养老和医疗,请问之前中断期间的可以补缴吗?

答:1)灵活就业人员1992年1月1日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有中断缴费时间的,可按规定申请对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后有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补缴。最早补缴时间为2004年7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 SIP Social Security and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苏ICP备10059849号-1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