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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17: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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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于2012年3月份从园区转出,因无工作单位接收,所以园区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仍由我自己保管,这个月我重新回到园区工作,但新公司说我的公积金无法缴纳,请问我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会员可持原转出园区时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凭证》、《苏州工业园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E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E6)以及带有表头(含有单位信息)的劳动合同报送表复印件(清晰)至中心3楼转移接续科办理区内转移手续,业务办理完毕后(当场办结),单位即可通过网上缴费客户端进行正常缴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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