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登记
员工账户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19-03-08 08:01:06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问:我于2012年3月份从园区转出,因无工作单位接收,所以园区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仍由我自己保管,这个月我重新回到园区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参保单位正常报送新签劳动合同,一般即可与社保(公积金)系统联动成功,可以正常参保缴费。如联动不成功,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员本人持原转出园区时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盖公章或人事章)至中心本部或基层办事处处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