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平台查询
员工账户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预约取号

2014-06-03 14:41:45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问:社保(公积金)参保员工什么情况下可申请转外就医?
答:参保员工因病经苏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确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应由本市三级综合定点医院或市级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经本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报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往外地指定医院治疗。原则上可转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当地三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住院诊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7 SIP Social Security and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苏ICP备10059849号-1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