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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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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8月份开始在园区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之前是在苏州市区工作,社保缴纳未中断。明年1月是我的预产期,届时在园区缴费尚不满10个月,但市区已连续正常缴费好几年了(在园区交的和市区交的中间没有中断),请问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参保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当月应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部分)满10个月以上。如果正常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可按规定进行结付。对于区外转入的参保女员工,其区外缴费年限与区内缴费年限累计满足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的,也可按规定进行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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