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否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同时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女失业人员
①缴费满10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生育并发症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生育保险待遇;
②缴费不满10个月的,按类型享受一次性生育定额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4000元。
(2)男失业人员
按规定正常缴费满10个月的,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未享受生育有关待遇的,按类型享受一次性生育定额补贴:病理性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