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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1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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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核定标准如下: 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甲类计划: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乙类计划: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贷款规定的比例; (3)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2)若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按以下办法计算: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曾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现在还清的不能算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至住房总价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70%(贷款最高额度没有个人或合并计算额度之分)。 要达到上述的最高贷款额度,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乙类员工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余额,甲类员工按缴费基数计算能达到足够的额度。

(2)乙类员工月还款额不能超过缴费基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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