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各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受理中心的哪些住房业务?
答: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的住房保障业务包括:
(一)购房一次性提取
1、房源范围: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含定销房)、二手房;
2、购房次数:首次动用公积金的(除本套房以外,未使用过公积金的);
3、购房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的(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二) 每月还贷申请
1、房源范围:①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含定销房)、二手房;②苏州大市内房源;
2、购房次数:首次动用公积金的(除本套房以外,未使用过公积金的);
3、购房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的(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4、贷款银行:和“中心”已签约并完成信息系统联网的19家银行 。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可至任一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每月还贷申请业务。
(三) 租房业务
1、该出租住房最近半年内租房提取不超过3人次,可直接至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
2、该出租住房最近半年内租房提取超过3人次,或员工本人(含配偶)申请过购房动用且所购住房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如确需个人租房而办理租房提取,可至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提交租房提取申请。银行工作人员经过初审,将符合业务办理的租房申请提交“中心”审核后,申请人再至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租房提取。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必须携带有效公积金会员卡;
2、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尚未延伸至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
3、购房一次性提取、租房提取除本人及配偶外第三方不可代办;还贷委托提取计划申请必须本人办理,他人(包括配偶)不可代办。
4、中心本部和各办事处仍然按原规定停止办理符合至银行办理条件的住房保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