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员工因购房动用过普通专户存款或借用过养老补充账户及特殊补充账户偿还贷款的,员工在办理以下三种情况下需补足。
情况一: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其养老账户存储额不足转移所需基金的,需由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余额或现金补足后,才可办理转移。
情况二:在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手续时,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若没有留足,则需现金补足。
情况三: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若没留足,则需现金补足。
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是指参保员工按照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足额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