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政策实施后,我要离职回老家,我的公积金怎么办?
答:新政策实施后,回乡务农人员的账户将分段处理:
1)2011年6月30日前缴纳的原园区公积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维持“可转可提”,提取比例不变,如未使用过医疗专户和普通专户的,A类约为27.5%,B类约为20.5%,C类约为15%;
2)2011年7月1日后新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进行转移,个人账户不允许提前支取。医疗个人账户和住房账户的储存余额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或一次性提取,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