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
(1)可以按国家规定延长缴费至十五年;
(2)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养老个人账户(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个人账户和养老补充庄户)存储额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照本人1996年1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