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项目资格申请
业务名称 门诊特定项目资格申请
业务内容
《居民医保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适用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包括:恶性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或本市持证精神残疾人)、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简称老年性白内障)、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及儿童苯丙酮尿症。
政策依据
《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参保人员经本市具有门诊特定项目认定资质医院诊断,符合诊治原则的可由医生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表》,由所在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实时通过院端系统线上报送中心备案登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定项目需至具有认定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儿童苯丙酮尿症需至苏州市立医院本部申请。
01
 
中心按照规定审核门诊特定项目资格申请。
02
 
中心审核通过后,为参保人员新增对应病种的备案记录。
03
 
办理时限 需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前
办结时限 即时业务,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 3、相关就诊记录、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办事地点 本市具有门诊特定项目认定资质的医院(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定项目需至具有认定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儿童苯丙酮尿症需至苏州市立医院本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