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园区公积金会员:
2011年7月1日起,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园区职工购房一次性提取和偿还购房贷款房源放开至全国,对7月1日前购买园区以外住房的职工,申请办理购房动用的,可按规定进行追溯。
园区房源放开以及可追溯办理购房动用的政策,受到园区广大职工的欢迎。近日,大量职工集中至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业务,造成业务量剧增、排队等待时间较长等情况。公积金中心正全力以赴,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尽量满足购房者的要求。
园区住房保障政策是根据《市政府令第119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的,政策将长期保持不变。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开7、8、9月的高峰期,选择合适的时间来办理相关业务。
您可预先通过中心网站了解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并下载表格填写,以提高办理效率。
1、相关政策(首页→政策法规→政策分类→住房保障)
2、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首页→业务指南→住房保障)
3、表格下载(首页→下载专区→住房保障)
您前往中心前,还可通过中心网站(首页→快捷服务→大厅排队情况查询)了解业务大厅办理住房业务等候人数。
中心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感谢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