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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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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业务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2]2号)及《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备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申报的“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康福卡”为列入园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拓展使用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从9月3日起,凡符合购买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通过登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投保太平洋人寿保险及中国人寿保险4种相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具体业务提示如下:

         一、购买条件

    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可使用限额: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

使用限额

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1000

6000元以上

2000

二、购买产品:

序号

保险公司

险种名称

被保险人范围

被保险人

年龄

保费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吉祥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500元为一份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出生5-17周岁

1800元为一份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500元为一份

康福卡:主险绿舟意外伤害保险和绿舟定期寿险;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绿舟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500元为一份

 

三、购买流程:

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统一采用网上购买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四、相关规定:

    1、在医保结算年度内(每年41日至次年331日),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只能购买一次,并且只可选择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所购保单一经生效不得撤保,两年内不得退保。 

    2、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为参保人员本人购买,也可为自己的直系亲属购买。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给本人或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账户缴纳的历年保险费由保险公司负责通过中心全额退还至投保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五、联系方式: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65217115

网址:www.cpic.com.cn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9551968076977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888222

网址:www.sipspf.org.cn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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