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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1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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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园区居民医保相关业务提示

 

        2013年度园区居民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参保居民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遗漏人员的补充申报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务必在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5日通过所在协办机构办理补参保手续,过期“中心”不再受理,届时将不能享受2013年居民医保相关待遇。
        二、2012年12月31日暂停刷卡结算一天
        1、2012年12月31日 “中心”将进行园区居民医保系统年度结转,届时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刷卡结算系统将暂停一天(参保职工照常刷卡),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恢复正常刷卡
        212月31日刷卡系统暂停期间参保居民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或其家属现金支付后,凭相关费用凭证通过各协办机构在医疗费用发生后的三个月内报“中心”办理手工报销。对于超过规定报销时限的医疗费用,“中心”将一律不予报销。
        三、医疗保险卡证制作发放
        1、对于新增参保居民,“中心”将及时为其制作医疗保险卡证,并通过各协办机构发放到参保居民手中。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校验不成功导致银行制卡失败的居民名单,“中心”将反馈给各协办机构核实后再行制卡。
        2、新增参保居民自2013年1月1日起至领取到医疗保险卡证期间,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参照第二项暂停刷卡期间的费用结算办法至“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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