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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0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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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险的续保业务提示

 

        1、从2013年11月1日起,凡在2012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相关期缴产品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符合规定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续保操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相关产品的续保操作已于2013年7月23日开始。
        2、当年度内,参保人员存在可续保的商业医疗险产品时,根据“每人每年只能购买一次”的规定,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只能进行上年度购买产品的续保操作。待已购买的商业医疗险产品缴费年限到期以后,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重新选择购买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其他产品。
        3、购买条件
        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可使用限额: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
使用限额
3000元及以上、6000元以下
1000元
6000元及以上
2000元
        4、续保流程
        进入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平台操作即可。
        联系方式: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65217115
        网址:www.cpic.com.cn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95519;68076977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888222
        网址:www.sipspf.org.cn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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