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员工:
自2015年5月15日园区执行《关于调整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以来,中心迎来住房保障业务受理高峰,日均接待办事人员数量激增,为更好的服务参保员工,现友情提醒如下:
1、自5月19日(周二)起,中心本部汇金大厦服务大厅上午提前30分钟开门,待业务量平稳后恢复正常办公时间。
2、请避开业务办理高峰期,合理安排时间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住房保障业务。
请相互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