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园区将自2017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中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即从15%降至14%),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入账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实施时间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实施期限5年。
中心将根据政策要求和时间节点,对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凡缴费所属期为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的,缴费金额的计算将按照新的缴费比例执行,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缴费时,系统将按照降低后的缴费比例自动得出缴费金额,请各参保单位作好财务核算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