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托收业务提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8年2月15日至21日为春节长假,2月11日(周日)、2月24日(周六)上班。原定2月15日进行的年申报单位社保和公积金费用托收业务提前至2月8日进行。原定2月13日截止的2018年2月补充年度申报业务提前至2月6日截止, 2月12日开始年申报单位将可以操作2018年3月的补充年度申报业务。
二、春节放假期间暂停托收扣款
春节放假期间网上缴费客户端申报权限不关闭,参保单位可以正常进行社保和公积金缴费申报业务,但银行托收业务暂停,2月22日重新恢复托收扣款。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