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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1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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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待安置人员区外参保补贴申请登记友情提示

  2019年第一期园区待安置人员区外参保补贴申请登记工作即将开始,虽然是一项开展了多年的常态化业务,但是为了保证区外参保人员能够及时申请和享受补贴待遇,我们就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待安置人员的含义:待安置人员是指征地动迁时间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男性16周岁(含16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女性16周岁(含16周岁)至35周岁(含35周岁)的园区被征地人员。待安置人员在单位就业参保、灵活就业参保(需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者单独参加养老保险)可享受参保补贴,享受参保补贴年限加上其在社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社保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区外参保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法,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区外参保待安置人员在每年的4月15日至4月30日、以及10月15日至10月31日,携申请材料至中心基层服务科各服务网点或中心服务大厅二楼取号申请,个人中断或者停止缴费期间不享受补贴。
  
  其次,我们了解下区外参保补贴标准:在区外用人单位参保,对参保个人按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的缴费额(不含住房公积金缴费)的50%予以补贴,区外用人单位不享受补贴。区外灵活就业参保,对同时灵活就业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按园区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额的50%予以补贴;对单独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按园区灵活就业养老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额的50%予以补贴;单独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不享受补贴。
  
  再次,我们了解下申领区外参保补贴所需材料:1、苏州工业园区待安置人员区外参保申请社会保险(公积金)补贴登记表(M1);2、区外用人单位参保的需提供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区外灵活就业参保的需提供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医疗保险缴费明细;3、首次申请补贴的还须提供本人农行账号(存折或者银行卡号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最后,提醒一下需要特别注意的细节:1、申请人提供养老、医疗缴费明细须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完整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必须在同一个页面上),由于苏州市社保网站改版,网页查询的缴费明细不再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因此,请市区参保的务必提供市社保网站或柜台打印的标准版《参保职工社保证明》;否则无法正常申请补贴。2、如申请人所属单位为省直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省社保中心缴纳,医疗保险在苏州本地缴纳,须申请人登录省社保中心网站自助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或参保证明方可申请补贴。

  具体办理地点和工作时间如下:
区域
地址
工作时间
娄葑
娄葑东振路10号(娄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内)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斜塘
普惠路456号(星湖街与普惠路交界口,斜塘街道办事处一站式大厅内)
唯亭
唯亭街道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胜浦
胜浦兴浦路15号(胜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
湖西
星海街199号星海生活广场地下二层B221-2(轻轨1号线星海广场站)
独墅湖
林泉街368号(独墅湖创新区科教人才市场1楼)
本部
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业园
凤里街33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共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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