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公共服务“不见面”办理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医疗报销
参保人员可将医疗报销相关材料邮寄至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处理,并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办理结果。
(一)邮寄所需材料
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凭证(发票原件及相关明细);
2、处方或病历记录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大病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期间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二)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医工生科(费用报销)(收)。建议尽量选用顺丰或邮政EMS寄送。
二、异地就医资格申请
(一)操作路径: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的“自助服务—个人中心—异地就医登记”。
(二)办理对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
(三)操作说明:个人在微信端上传身份证、居外(转诊)证明后,后台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人员,线上备案完成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后附详细操作流程。
三、异地就医资格撤销功能
(一)操作路径: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异地就医资格撤销。
(二)办理对象: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