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期记录单对账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项明细记账日期均以中心财务入库或支出时间为依据。
2、在职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包含个人参保信息、账户入账情况、待遇享受情况以及个人账户结存情况等4项内容。若对账期内只存在部分项目内容,则个人权益记录单只显示对应项目的发生明细。
3、在职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说明:
(1)个人参保信息:参保人员在园区的首次参保时间。因回乡务农、离境定居办理一次性提取的,或因跨统筹地区转出办理转出手续的,以参保人员在园区的再次参保日期作为首次参保时间。
(2)账户入账情况:包括缴费及入账明细和区外转入情况。
计息提醒:因最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尚未公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息延期显示。本期权益单显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息区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社保减免提醒:园区根据国家和省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贯彻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参保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3)待遇享受情况:包括住房、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待遇享受情况。
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情况:“还贷借用累计”一栏是指截至本期末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户还贷借用的累计金额。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
账户抵冲自费是指:参保职工医疗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
园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按年度缴交,每人每年23元的保费从本人医疗个人账户中扣缴。
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个人账户结存情况:包括2011年7月1日后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个人账户结存情况、2011年7月1日前缴纳的原公积金制度的个人专户结存情况以及养老应计存款额情况。
养老应计存款额情况:“2011年7月1日前公积金养老应计存款额”是指根据2011年7月1日前的公积金月缴交额推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苏州市历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社会统筹入账比例,计算所得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统筹基金。
养老时应补足:参保人员因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存储额或借用养老补充账户、特殊补充账户基金购房的,在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手续时,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4、参保人员可登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页面查询本期和历史电子记录单,中心网址为www.sipspf.org.cn。
5、请认真核对个人权益记录明细,如对内容有疑问的,请在收到记录单30日内拨打中心咨询热线(0512-62888222)。若您在收到记录单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我们将视为您认同本次个人权益记录单所记载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