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配合江苏省一体化社保系统全面上线的工作安排,保证参保职工退休审批业务的顺利对接,自2021年7月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业务由原来的在待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时间前三个月办理调整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完退工减少手续后至柜面办理。其余材料手续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