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拟申请病残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2-6288152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件 |
1 | 杨燕 | 女 | 1976.07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2 | 胡秋凤 | 女 | 1978.02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3 | 许军 | 男 | 1975.01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