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拟申请病残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2-6288152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件 |
1 | 廖瑞芳 | 女 | 1981.09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2 | 钱少鹏 | 男 | 1969.05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3 | 王彩霞 | 女 | 1981.11 | 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