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疆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陈正杰:
本局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苏0540职不认〔2025〕27号《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文书载明:陈正杰(公民身份号码430522********9315),本局2025年10月26日收到关于陈正杰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陈正杰为达疆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时配送专送,诉称2025年10月1日准备去接单途中受到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2025年10月1日经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诊断为:头部的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右侧颞顶骨骨折、颅内积气;2025年10月5日经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诊断为:血鼓室。陈正杰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现决定不予确认为职业伤害。
因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0540职不认〔2025〕27号),现予以公告,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