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忠:
因您无法联系,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2026)苏园退待0041号之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经核查,您自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在苏州工业园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您领取上述待遇的同时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不符合在苏州工业园区领取待遇的条件,您应当停止领取并退回多享受的待遇,共计人民币8827元。
我单位已于2026年3月25日依法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6)苏园退待0041号之一),告知您拟作决定的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但您在限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异议不成立),也未按时足额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将直接从您在蒙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后续领取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自2026年8月起,按月抵扣人民币500元,至2027年12月止;剩余尾款人民币327元,于2028年1月一次性抵扣完毕。抵扣共计18个月,抵扣起止时间为2026年8月至2028年1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