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忠:
因您无法联系,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补正)》((2026)苏园退待0041号之二-1),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因待遇抵扣地系统限制,现就我单位作出的(2026)苏园退待0041号之二《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中关于抵扣方案的内容,补正如下:
原(2026)苏园退待0041号之二《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中确定的抵扣方案,调整为:自2026年8月起,每月抵扣人民币490.39元,抵扣共计18个月,抵扣起止时间为2026年8月至2028年1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