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芝: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6)苏园退待0082号之一),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药店购药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你报销的苏州华苏药店购药费用127元应予退还。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单位拟责令你退还多享受的待遇127元,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单位退款。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单位申请分期退回,签署《分期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承诺书》,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且你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单位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你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你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单位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单位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你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