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巧玲: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园退待071号之五《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您2019年9月1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申领江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经查,您已于2017年11月17日在连云港市本级申领了江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合计发放了22000元。您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应当停止领取并退回多享受的待遇,共计人民币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圆。
我单位已于2025年5月3日依法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6)苏园退待071号之一),告知您拟作决定的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但您在限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我单位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号:10550101040174740;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园区支行;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