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中心简介
业务统计

企业参保登记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04-10-11 20:16:10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补缴园区公积金的通知

为解决苏州工业园区有失业经历的公积金会员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问题,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现对有关会员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明确如下: (1)公积金会员补缴参加园区公积金以前及在园区外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苏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比例进行补缴,补缴金额按苏州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入账方法及比例记载个人账户金额。(2)公积金会员补缴在园区公积金单位就业后失业期间公积金的,按照会员补缴时参加的公积金类型,按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公积金平均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以各补缴年度的公积金平均缴费基数及补缴时的公积金类型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特此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