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中心简介
业务统计

企业参保登记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08-08-20 20:01:05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施行一月取得良好成效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筑企业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时,能得到及时的保障,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将园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该政策的具体经办单位,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应对,克服了时间紧,前期准备工作量较大等困难,确保工伤保险工作的准时开展。

  

   该政策施行一个月以来,已有50家建筑单位,61个建筑项目来中心登记和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共计缴纳保费3822482.86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根据文件精神,严格做好建筑项目的参保及工伤待遇的理付工作,保障建筑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使建筑企业农民工真正实现“伤有所保”。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