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管〔2009〕22号)、《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转外和居外医疗管理办法》等新政策,提高各定点医院对园区医保新政策的认识,确保园区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于4月14日下午,在国际大厦组织举办了一次医疗保险政策的专题培训。各定点医院医保办、收费处、信息科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中心”详细介绍了2009年度园区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了提高园区公积金退休会员相关医疗待遇,增设公积金门诊补助项目,提高学生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付比例及重症精神病结付限额,取消部分医疗救助对象的门诊救助限额,规范参保人员转外、居外医疗管理办法等方面。同时,“中心”根据新政策规定,已完成相关软件程序的开发、调试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了新政策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顺利实施。
此次专题培训使各定点医院对园区医保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今后园区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